彼此都在自我誇耀,說是自己的財富要比對方的更多,究竟誰多誰少,可能是八兩與半斤。然而,為了面子,誰也不肯讓步,由私下的誇耀,進展到公開的爭吵,因而成了互不相容的冤家對頭。

可是,真所謂「不是冤家不聚頭」,當他們爭吵到最後,竟在第三者的說和之下,他們兩人,又成了最要好的朋友,並且被他們發覺了一個「真理」──只有門當戶對,才最適合交往。

他們兩位富翁的友誼,越來越深了,他們還希望他們的子女,也都能夠保持住像他們之間這樣深厚的友誼。

「只有一個辦法,可使兩家的兒女確保親善。」其中一個說。

「什麼樣的辦法?」

「那就是將你我結成兒女親家。」

「這太好了,可惜我們都還沒有兒女。」

「那不簡單嗎?我們都有妻子,將來生了孩子,一男一女,就是夫妻。我們兩人,不論誰做公公或誰做丈人,都是一樣。」

「好極了!我們就此一言為定。」

不久,天與長者生了一個女兒,是一個容貌端正而姿色絕倫的娃娃,可惜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