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知不受歡迎,我們還是硬住進去。要不然,豈能讓我們住在野外日曬夜露喝風淋雨!到此,我才明白中國軍隊何以喜歡駐廟的原因了。
國家窮,軍隊更窮,一日兩餐的二十幾兩米不夠吃,還得用米換了甘薯和著吃,當時的陸軍總司令孫立人,還宣傳甘薯的營養價值豐富,鼓勵士兵吃甘薯,想來真是一樁非常苦心的事!我們窮得連鞋子也穿不上,要自己到河邊上採了野生的美人蕉,剝了皮,曬乾了,打草鞋穿,我也就在那時學會了打草鞋的手工藝!像在這樣的情形下,政府那能有錢到處起了營房給我們住呢?軍隊待遇的好轉,大概是在民國四十年(西元一九五一年)以後,蔣總統復職,美援也恢復,軍隊的營養才有了改良,從一日兩餐改為一日三餐,早晨有了豆漿,也有了饅頭。不用說,大豆與麵粉,都是美援物資。我們感恩蔣總統的復職,也感謝美國人的友誼。
金山鄉,我在那裡住了很久。現在,那裡已是聞名的海濱遊覽勝地,但在當年,海邊是一片黃沙,路上也是漫漫的黃沙,我們為了修建工事,吃夠了黃沙的苦,沙深沒及腳踝,拉著鐵輪車,或者擔著砂石擔,尤其到了日中的時候,走在黃沙翻滾的路上,簡直以為是誤入了地獄之門!那個海濱的港灣,也是小小的,大家都稱它為黃港,沒有觀光旅社,也沒有現代化的建築物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