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寫了很多的短篇小說、散文,和自以為是新詩的詩,用幾個筆名,投向各處發表。到民國四十七年(西元一九五八年),我能於《佛教青年》上發表〈文學與佛教文學〉,並引起教內一時的爭論,那也要歸功於此一時期對文學、對寫作的研究。只以我的技巧尚未成熟,文藝的思想也未通透,所以,既未因此成名,更未因此成功。那時,我自己買了一張竹製的書桌,絕大部分的時間,便消磨在那書桌上。

我有幾位同學,也很用功,多數是為軍事教育的深造用功,用功的重點,很多是在英文,他們希望有機會去美國受訓,所以常往教堂裡跑,聽英語講道。另有一些則是為高普考而用功,用功的重點是在社會科學。他們見我用功的方向,不倫不類:看佛經、看文學、看哲學,又看宗教,所以好心的勸我,教我認定一個目標。其實我是有目標的,我既不想以軍人為終身的職業,也不想到行政機關討一碗飯吃,我是藉此機會打一打文學的基礎,然後再專志於宗教哲學中去,因為我的宗旨,很希望在可能的情形下仍做一個出家人。憑良心說,我之能夠塗鴉寫文學,主要是在軍中磨鍊出來的。

到了鳳山之後,我常去煮雲法師的佛教蓮社,在他那裡,我可借到一部分的佛書,並向他請教一些佛學的問題。那時的煮雲法師,已在全臺灣聞名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