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我的看法,從關係及情感上說,應該去請南老人成就;從恩義的觀點上來說,應該是請東老人成就。雖然這兩位大德法師,於德於學,各有所長,都是當今教界不易多得的大善知識。
也有人說:「你曾出過家的,你本來就有師父,何必再找一個師父的帽子戴在頭上?」我卻希望一切從頭做起,一切如法而行。童年出家時,幼而無知,馬馬虎虎還不要緊,現在中年再度出家,絕不可以再事糊塗了。當然,我也明白,既然重拜師父,重行披剃,師徒之間,有互相的權利,也有互相的義務,一個做徒弟的人,權利可以不要,義務卻不能不盡。所謂「師父的帽子」,當係指的是「義務」而言。
我不是忘恩負義的人,也不是輕易能被任何方式束縛得住的人,所以,我還是決定拜一位剃度師;並在恩義的原則下,我便請求東老人成就出家了。
本來,我的退役令是從民國四十九年(西元一九六〇年)元月一日生效,我也準備於退役生效之後,慎重出家;但在東老人的勸說之下,在民國四十八年(西元一九五九年)的農曆十二月初一日,我就改了裝,那有兩個原因:第一是性如法師已向東老人辭去了《人生》月刊的編務,東老人命我接替,並且為我取了一個法名叫作「聖嚴」,要在版權位置的「主編」項下刊出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