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源血源 146

四一、二哥家裡會鄉親


離開墓地二百公尺處,便是二哥的家,我父親於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九年去世為止的十五年間,即住於此,是一棟三間的草屋,這兒有我父親的遺像,有他睡過的床、坐過的凳、擺過食物的菜櫥,不是木製的便是竹編的。三哥指著壁角的一隻小竹櫥告訴我,那是四十四年前他和三嫂結婚時唯一的新添家具,他們搬去上海時,將之留給了父親,失火時竟被父親從火窟裡搶了出來。目前,我的二哥二嫂,還是把它當作寶貝在用。其實竹器的家具,不可能成為古董,鄉間物質缺乏,縱然陳舊不堪,還是捨不得丟棄。

我在這個家裡,會見了二哥全家,二嫂及他們的三兒一女和媳婦女婿、內孫外孫,我的堂姊、堂嫂,我的童年玩伴,小學的同學,私塾的老師,昔年的老鄰居,還有介紹我去狼山出家的戴漢清已經過世,他的兒子也是新故,只剩下了他的太太和媳婦兩代寡婦。聽說我回鄉探親,不論有事無事,都從遠近各處趕到,加上不少附近鄰居,一時間竟將草屋內外,擠上一大堆人。

在家裡分組跟大家拍照之後,二哥帶我訪問了就近幾個家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