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源血源 153

四三、車沒錯錢錯了


四月二十五日,星期一。

上午八點四十分,驅車從沙洲賓館出發,準備中午之前,到達鎮江巿。可是車行不到一小時,即遇到交通事故,受阻達一小時。車禍的成因,是由於「拖拉機」跟大貨車爭道,造成連環撞車。所謂「拖拉機」,是一種農耕用的耕耘機引擎,拖著四個輪子的小拖車,本來應在農田使用,今日的中國大陸,則多用作小型運貨車,許多人籌集二、三千元人民幣,購進一輛拖拉機,便可做起個體戶的販賣、運輸等小本生意了。因為私有的個體戶,收入高於公營事業的薪水,所以從北到南的公路上,處處可見跟汽車爭道的拖拉機,影響交通的情況相當嚴重。其實,大陸上最多的一種車輛是腳踏車,不論巿區或鄉村,凡是有人的地方,就有腳踏車與汽車爭道,也與人爭道。因此,我們的汽車駕駛,不止一次地抱怨:「拖拉機、腳踏車,真討厭!」後來,我便點醒他:「車子無靈也無心,怎會惹人討厭?」

他發覺說錯了話,馬上作了糾正:「那些開車騎車的人討厭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