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擇的最後階段在廟中進行,過程很殘酷︰男人扮成魔鬼去嚇這些小女孩,並在四周放著血淋淋的牛頭。在這過程中保持鎮靜的女孩才能成為活女神,而且她必須從一大堆衣飾中挑出以前的女神所用過的東西,這是最後一項考驗。女神的出生年月日,不能和國王犯沖。她住在活女神廟裡,直到生理期來臨或因受傷而流血才卸任。女神只在舉行宗教祭典時才能離開廟宇,而且必須由人抬載,雙腳不能著地。當女神的任期屆滿,可以帶著一大筆財富離開,並且可以結婚;但是很多卸任的女活佛已習慣多年的無所事事和別人的阿諛奉承,並不想做家庭主婦和母親。此外,有人說,做過活女神的女孩會為家庭帶來惡運,並使丈夫早死。
山岳地帶多精靈或神明,所以神的轉世或附體的信仰會在尼泊爾產生,在西藏也會產生。西藏喇嘛教的活佛轉世制度是來自西藏本地的棒教,他們即有類似的化身信仰之說,認為諸神可與人類混合身體,或借用人類的身體成為他們的身體,有的可以把人原來的神識趕走而佔用該人的身體,有些與人的神識共用一個肉體,有的則托胎成為人的身體。西藏的活佛轉世制度為時並不太早,乃從宗喀巴的弟子開始。宗喀巴是西元十五世紀的人,而尼泊爾這位庫瑪利活女神的信仰,在西元第八世紀已經有了,經過一千一百年,尚未廢止,一定有其道理,不可僅視為迷信或陋習。它跟佛教輪迴生死的思想不太相同,但以佛教觀點來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