步步蓮華 272

七五、梵音洞


早餐之後,乘坐小型巴士,出發前往位於島東的青鼓山盡頭處的梵音洞。在此寺的門前,首先看到一塊清代留下的禁令碑,刻著「禁止捨身燃指」六個大字,兩旁尚有小字:「觀音慈悲現身說法,是為救苦救難,豈肯要人捨身燃指。今皈依佛教者,信心修眾善行,自然圓滿,若捨身燃指,有污禪林,反有罪過。為此立碑示諭,倘有愚媼村氓,敢於潮音洞捨身燃指者,住持僧即禁阻,如有故犯,定行緝究。」此為明朝地方官總鎮都督李分、寧紹參將陳九恩所立的禁令碑。本在潮音洞前,不肯去觀音院的照壁處。

據說過去有不少鄉愚在此跳下懸崖自殺,或燃指供佛,而稱為捨身的大修行,結果政府的官吏明令禁止。

捨身燃指的依據是出於《法華經‧藥王菩薩品》、《梵網經》輕戒第十六條、《高僧傳‧遺身篇》。不過這都不是初發心的凡夫所當為。

我問接待我的梵音洞當家門祥法師:「現在還有人在此自殺嗎?」他說他才來此兩年多,沒有見到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