乃至於為遠道而來的聽眾預約旅館等問題,都要我們自行接洽專業的公司承包,這是非常繁瑣複雜、千頭萬緒的事。而且西藏之家的西方人和我們東方人寺院,是兩個不同工作性質、不同文化背景、不同行事習慣的佛教團體,卻要合作主辦同一件事,真是煞費周章。我指示果谷師三個原則:1.吃明虧可以接受的話,不要去計較;2.要以忍耐心、慈悲心和智慧心,來完成這項任務;3.在平等的條件下,盡全力合作。

在西方社會,辦事的先決條件,就是經費的預算。雙方估計可以從門票入場券的收入之中,除去各項開支後尚有盈餘,其中百分之四十,供養達賴喇嘛,百分之六十,則由兩個主辦單位均分。我們準備將分到的款項,捐給達賴喇嘛作為興辦佛教教育之用,而西藏之家則急著等待這筆錢作為他們新道場的裝潢所需。可是在還沒有門票收入之前,所有的開支要由兩邊的主辦單位預先墊付,於是雙方在銀行設立了一個專款專用的戶頭。

舉辦這樣的一樁大事,是要通過各種媒體的介紹,才能達成弘法的最大效果。首先,要讓東西方的人士知道這項訊息,並且有意願來參與這項盛會;然後要作適當的文宣工作,讓弘法的宗旨和內容,給不能參與這項盛會的全球人士分享。因此,由兩個主辦單位,分別負責找到專業的公關人員,以英文及華文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