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正大好年 181

但是我並沒有去著手進行此事,最重要的是,沒有得到大陸任何機構給我正式文件,所以也不容易著手。

到了二〇〇一年十月,我去佛光山的台北道場拜訪星雲法師,他特別向我口頭傳達大陸的消息,說是大陸國務院宗教局給他電話,希望他能夠促成佛指舍利到台灣巡迴展出的因緣。但有一個主要條件,就是必須要台灣全佛教界共同發起聯合主辦,並且特別指名台灣幾個較大的佛教團體負責人簽名蓋章,而我們法鼓山就是被指定的對象之一。當時我欣然同意說:「這是好事,法鼓山樂觀其成,假如也能到法鼓山展出,我也會親自隨團去法門寺迎送。」談完這事沒有幾天,我就出國了。

以後開了好多次籌備會議,均由我們基金會的副執行長果肇法師代表出席。會後她向我報告說:「星雲法師自任主任委員,也承諾一切的交通和接待費用,是由佛光山負擔,在各道場展出時,則各自負擔。計畫在台灣停留展出三十七天,期間可以到我們法鼓山巡迴展出一天,最多三天,並要求至少有一百輛遊覽車的停車位置。」我們經過討論,考慮到法鼓山的主體建築物尚在工程中,金山鄉當地的人口也很少,雖然一百輛遊覽車的停車位是不成問題,但是僅僅為了最多三天的展出活動,就要布置一個臨時會場,所動用的人力物力,恐怕都不是我們這個團體宜做的事。尤其我們的信眾多半是在台北市區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