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並不否定神的功能和神的存在。
無神,是指沒有一個最高的創造神,但是並不否定各民族、各地區都有他們的保護神。由於各個保護神,只保護他們自家種族內的子民,所以彼此間會產生對立和衝突的現象。而且各民族都強調只有他們所信的,才是世界上唯一的真理、唯一的神,在這樣偏狹的意識型態下,就已經表明出他們只是屬於某一個種族的保護神了。佛教則不然,主張無神論,所以並沒有一個特定的神格可信,但是承認各民族有各自的保護神,這些神若有緣接觸和接受佛法之後,也會成為佛教的護法神,所以不會對任何宗教排斥和敵視,基本上都是能被佛教包容和接受的。
因為我們能夠站在其他宗教的立場,來肯定其他的宗教;能理解一神教的立場,以他們的觀點來看待佛教和其他宗教。所以在我們佛教的立場看其他宗教,只要是不違背人天善法的各種宗教人士,都有生天的機會,乃至於未來,也能夠得到解脫而有成佛的可能,這在其他宗教看來,是不可思議的事;但是我已發現到,那些常常出席國際宗教會議的宗教領袖們,對於「神」和「佛」的理解,似乎已在逐漸接近之中,我想這就是宗教領袖們聚集在一起開會的最大好處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