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經新釋 42


《阿含經》中所講的因緣觀,也是就時間講的,著重於精神層面的生與滅。《中觀論》所講,並重於空間和時間之生滅有無的討論,是根據早期的《阿含經》裡所講的五蘊法,即是精神和物質的綜合。《心經》一開始講五蘊、十八界,接著提出十二因緣,也都是以空間及時間、精神和物質的交互運用,來說明因緣生滅的宇宙觀與人生觀。

十二因緣觀,即是分成十二個階段,說明人的生命,何從何去。每一階段,都是果,又都連接著前因和後果。現階段的果,必從上階段的因而來,稱為果緣於因,如此一個一個階段;前因製造後果,在此果位又變成下一個後果的前因,又造後果,如此產生的關係叫作因果關係。促成因果產生關係的就是緣,果是緣於因,所以叫因緣關係;果是從因來的,由於有因才有果,每一個果位都是緣自於因位,以因為果位所緣,所以稱為因緣。

十二因緣


十二因緣是無明→行→識→名色→六入→觸→受→愛→取→有→生→老死。以此十二個階段配隸三世三個時段,便是︰1.初三個屬過去世;2.中七個屬現在世;3.後二個屬未來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