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慧自在 100

淨化社會必須從這兩個方向成我利他。

1.常人的施捨是有我的、有為的。


「有為的」意思就是說是有目的的,施捨是為了完成自己的某種心願,是為了「我」而如此。譬如,有人做了好事,目的是希望得一張大獎狀,這是有我的、有為的,但是,這樣做好事也值得鼓勵,至少是在做好事,沒有做壞事。

可是,我們學了佛、聽了《金剛經》的人,一定要做好事,一定要做對社會有益的事,但是,卻不一定希望得到任何表揚或獎狀。如果沒有表揚就不做好事,那就不是佛教徒;如果表揚了他而沒有表揚你,你就不做了,那也不是佛教徒。佛教徒在任何一個環境、社會之中,不是為了讓別人看到、讓別人表揚、讓別人歌頌讚歎才行善做好事,而是做我們自己應該做的事。別人讚歎、表揚或歌頌,那是別人的事,我們自己不是為了祈求這些東西。

2.菩薩的布施是三輪體空的無施者、無受施者、無被施物。


布施不一定是用錢財、財產來布施。布施有很多種,有財布施、法布施;也可以說有物質的財、智慧的財,知識、技能都是財,舉手之勞也是一種布施,甚至說一句好話勉勵人、讚歎人,都是一種布施。所以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