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慧自在 80

(二)社會環境的接觸層面

1.給孤獨長者贈地,祇陀太子獻樹。


所謂「社會」就是人和人的接觸、人和人的交往、人和人的聚集、人和人的共同社會。如果只有一個人,不能稱之為社會,如果只是和大家生活在一起,卻不配合整體的生活步調,不遵守大眾的生活規律,這個人是反社會的,不算是社會裡的一份子。

例如,生活在寺院中的人,必須遵照寺院的清規-即清淨的規律,一個社團一定有它組織的章程,有它運作的規律、規則,學生有學生守則,教師有教師守則,公務人員也有必須遵守的公務人員規則。所謂「不以規矩,不能成方圓」,如果沒有規矩,就會變成一批烏合之眾,烏合之眾會造成很多問題,幾乎什麼問題都可能發生,大的、小的,困擾個人、困擾團體、危害大眾的行為,都可能發生。

所以,社會的意思,並不僅僅是說幾個人生活在一起,而應該是,你生活在這個社會之中,就一定要遵守這個社會的規律,否則,你就是出軌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