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對人、對社會、對眾生有害無益的事叫壞事;而對自己暫時有益,但非永遠有益,那是錯因果的也算壞事。因為對自己暫時有益的,可能是一時的巧取豪奪而發橫財,有名有利有權勢,對自己看似有利,然因因果的關係,終將無好的結果,所以實際上對自己還是有害的。
二是積極的,不僅不造惡業,更當不斷地做好事,凡對國家、社會、眾生有益的,必盡自己的能力去做。用我們的心力、我們的體力來成長自己,奉獻給他人,成就社會,利益眾生,叫作積極的持戒。對個人而言,凡是有益身心及道業的事,也不得不做,例如少欲、知足、知慚愧、拜佛和懺悔等,都包括在積極持戒的範圍裡。凡是淨戒,都能嚴持不犯,便是「攝諸毀禁」。
「忍」即忍辱忍耐之意,亦為接受、承認、認同的意思。唯有心甘情願地接受苦難的折磨,才是最大的忍耐,如不能接受,就不叫忍辱波羅蜜。我們在打坐修禪定時,很多初學者不習慣,坐了一段時間就腿痛、背痛、腰痛,最後連頭都痛,感覺如在地獄;然而如果接受它、面對它,就不會對痛感到很苦。同樣地,如果能面對毀謗打擊、百般的困擾糾纏,而不起忿怒瞋怨之心,便是修行忍辱波羅蜜。
我個人在修行時,就是如此體驗,每當痛得厲害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