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二章經講記 20

如果沒有財產就簡單多了;但是對在家居士而言,財產還是需要的。

常常有人問我:「我想出家,要帶多少錢才能來出家?」我總是回答:「我們這兒,出家是不許帶錢來的!」帶錢就如同帶嫁妝,會和其他師兄弟比多少。有人說,寺院也有財產啊!但是,寺院的寺產是公產,是屬於三寶所有,不是為出家人所獨佔的。例如,農禪寺有房產、有土地,但卻是屬於財團法人,而不屬於任何一位出家眾所有。

「乞求取足」是說出家人以募化所得來維持生活,以知足為原則,只要夠用就好,如飲食、衣服、臥具、醫藥,都是以當時需要,足夠就好,否則一旦有了儲蓄,煩惱就會隨之而來。農禪寺的出家眾,有時受到居士紅包或禮物的供養,都要歸公,連師父也不例外,這就是「利和同均」的精神。

「日中一食,樹下一宿」,一天只吃中午一餐,晚上睡在樹下,但第二天要換到另一棵樹下,以免以樹為家,生起貪戀心。這是頭陀行者應遵守的戒律,不一定是對所有比丘的規定。戒律中並未規定出家人只能吃一餐,只是因為晚上托鉢不方便,所以不吃。

「慎不再矣!使人愚弊者,愛與欲也。」謹慎不再違反上述規定,倘若做不到上述的要求,是因為受到愛與欲的愚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