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團體共同的制度規章、風俗民情,許可我們做的、要求我們做的,叫作該做,而且必須要去做,否則叫作不該做,而且不能做。例如佛教的戒律,在佛的時代就是因人因事因地而有不斷地改動,但有一個不變的原則,便是保證身、口、意行為的清淨健康,便是順應化導當時當地的制度規章及民情風俗。

如果應做而不做,不應做而做,會使你於事後生悔恨起煩惱,可能因此而把功德燃燒了,把前途毀滅了,今生受苦難,後世墮惡道。如果堅守原則,應做而做,不應做不做,便是行的菩薩道,不僅不墮惡道,而且永遠在人間,是現成的菩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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