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行法門則有無量。合乎此原則的道理,不論出於何人所說,都是如法;若不合原則,縱然大家說是佛法,也要視為非法。
佛法的原則是因果法及因緣法,佛法的實踐是以戒定慧的三學為基準。「戒」是應該做的必須做,不該做的不得做;自利利他的事應該做,讓自己產生困擾、讓他人受到傷害的事不該做。「定」是心不受環境的刺激誘惑而動搖,不受內外的困擾所影響,隨時隨處,能使自己的心,處於安樂、安適、安穩的狀態,不僅自安,也能安人,使得生活在同一個環境中的人,都能得到同樣的安定。「慧」是既能提得起也能放得下,提得起責任,放得下權利,提得起是幫助他人,放得下是心無牽掛。放下以後,心中清清朗朗,提起之時,心中毫不拖累。此叫作如法。
「非法」,是身口意三種行為,不合因果及因緣的觀點,違背戒定慧三學的基礎。
如果照戒定慧的原則努力修行,便可避免、預防產生非法的行為,則今世後世都會得到利益。現生如法修行的人,身心會平安,即使環境不如意,有種種打擊阻礙,但內心不會受影響而產生怨天尤人的煩惱。何況存善心、說好話、做善事的人,多半會受大多數人的歡迎、愛戴和信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