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案一〇〇 185


有人主張,「名譽是第二生命」,從對於一個人的客觀影響而言,是不錯的,若就一個人的主觀價值而言,那又未必是真理了。

洞山活著的時候,他的法號「良价」這個名字,已不能具體代表他這個人,他去世之後,名字已不能代替他說法度眾生,卻還會有人把他的名字當做在世時的「良价」禪師,念過來念過去。因此,他臨終之前提醒弟子們:不要把他的「閒名」當做住世時的他啦!一般人不僅在世時爭名奪利,還在乎去世後於青史留名,因此而沽名釣譽,追求虛名,結果反被盛名所累。老子說:「為善毋近名。」似乎也對。

照理,對於一位得道的高僧,實至名歸或有名無名,都不會介意,然而,洞山欲除閒名,是否也算執著呢?不,他是為了後人除執著,而非他自己有執著。

這時有位高明的沙彌站出來詰問他:「你的法號是什麼?」這個沙彌明知他叫良价,還要戳他一下,意思是說,老和尚,你還在意有閒名留在世界上嗎?如果放它不下,那就除不掉啦!他被這麼一問,知道已達目的,便說:「我的閒名已除。」

就洞山內心而言,他沒有名字,他唯有人人都有的道法,可是世人看不到道法,卻把他的名字當成他的道法,可謂認錯對象了。洞山用心良苦,臨終之際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