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案一〇〇 19

踢倒淨瓶


有人來見百丈禪師,想在他門下尋覓適宜的人選,去擔任一座山的住持。百丈的首要行政幹部華林落選,反倒主廚溈山中選。華林不服,百丈指著淨瓶說:「不得叫它淨瓶,喊得出另外一個名字的,就去當住持。」華林說:「不得叫淨瓶,也不得叫木[木*突]。」百丈又問溈山,溈山踢倒淨瓶就走了。百丈笑著說:「華林輸掉了一座山。」

這則公案點出有輸有贏、有得有失的眾生心態。華林想得到這座山,在他的理解中,既不能叫它淨瓶,也就不該叫它木[木*突]。這是沒有錯的,因為木[木*突]和淨瓶還是不同。而溈山禪師沒想到要那座山,就不必管那個瓶子叫什麼,不怕給人考倒。在他心目中,既然這件事是多餘的,乾脆踢倒算了,對後果無所顧忌。

像這種不存得失心,而且能對當前的事實和現實做出該做的反應,是有智慧的人。一般人患得患失,所以面對現實環境時,心中的反應都是扭曲的。以扭曲的心看待周圍的人物、現象,難怪也都是扭曲的。因此,不論用什麼觀點來討論現實問題,由於帶著自我的利害得失,所以不一定正確、客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