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又復於法無所行」,此處的「法」是指如實的真理,菩薩以觀智,觀一切法,都非真實,是故雖行於一切法,而不分別執著所行之法相。菩提達摩有《二入四行》,即理入與行入。理入乃實證如實之真如實相;行入有四:報怨行、隨緣行、稱法行、無所求行。經文中的「無所行」,相當於二入中的理入及四行中的無所求行。例如菩薩修行忍辱行時,雖然受著迫害打罵,心中卻不存有受辱的自我,不存有加辱自我的對象,也不存有忍辱這樣的事實,便是於法無所行了。
「而觀諸法如實相」,是菩薩以觀智,領悟諸法的如實相,實相即無相,而如實相,並非空空如也的頑空,也非寂滅不動的涅槃相。既不滯於凡夫執有,也不偏於二乘著空。
「實相」也可以說是一般人所講的「真理」、「真諦」,它不變、不壞、不動,遍處都存在,它是一切法,即非一切法,任何一法不離實相,實相並不就是任何一法。你抓也抓不到,摸也摸不著,但是也不離你所抓所摸的。其實「實相」就跟我們的時空同在,若你心生執著,那就是幻相而非實相,心無執著,超主觀也超客觀,那便實際體驗到了實相。有謂「朝朝共佛起,夜夜抱佛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