絕妙說法—法華經講要 38

因此釋迦世尊命令智慧第一的羅漢弟子舍利弗尊者:「不用再說什麼了」。既然不是一般凡夫二乘所能聽懂和接受的,說了反而不好。若是妄想以管窺天,以蠡測海,以小量大,難免不起偏執而誤解;或者那些得少為足的增上慢人,聽了即生驚疑,而不信此法華經義。

「所謂諸法,如是相、如是性、如是體、如是力、如是作、如是因、如是緣、如是果、如是報、如是本末究竟等。」

「諸法」究竟是什麼?

「法」的梵文達磨(dharma),其用義的範圍極廣,可以分作三大類:

總之,法字在佛教聖典中,通於一切用語,不論大小,不拘有形無形,不簡真實或虛妄,凡是事物其物或道理其物,皆名為法;法是兼攝有體及無體的一個總名稱。

佛法中所講的「法」是包涵一切有無現象的,它的範圍深廣,涵蓋六凡四聖的十法界。六凡是天、人、阿修羅、畜生、餓鬼、地獄;四聖是佛、菩薩、緣覺、聲聞。其中唯有人身處於人間,最適合修行,因此佛法雖然包括一切法界,仍以人的根身器界為主,以人的身口意三業為重。

此段經文所舉的十種如是,乃為《法華經》對於「諸法」的深入分析說明,其實一切諸法的每一法,無一不備十如是,而唯有佛能夠通達每一法的十種如是。

「如是」梵文翳鍐(evaṁ),在佛教聖典中有五種用法:1.在每一部佛經開頭多會有「如是我聞」一語,以表證信。2.表示所說之法,義理正確,如云「如是如是」。3.表示能信之心印信順受,亦云「如是如是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