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思議之下的生滅,是依因緣而生、依因緣而滅的藏教位;不生不滅是因緣無自性,終歸於空,是通教位。在不思議之下的生滅,是界外歷別的次第觀法,建立恆沙法門的別教位;不生不滅是十界互具、三諦圓融、開示不二中道的圓教位。
由於四種十二因緣,是為適應利鈍差異的眾生根機而設的,故在《摩訶止觀》卷九之下,又以十二因緣配合六時解釋:(1)華嚴頓時,為利根人說不生滅十二因緣。(2)鹿苑時,說生滅十二因緣。(3)方等時,說生滅不生滅兩種十二因緣。(4)般若時,說不生不滅十二因緣。(5)法華時,正直捨方便,開權顯實,說十二因緣的中道真理。(6)涅槃時,說三粗一妙,具足十二因緣。
至於思議不生不滅的十二因緣,依據《法華玄義》卷二之下有云:「思議不生不滅十二者,此以巧破拙,中論云:為利根弟子說十二不生不滅,癡如虛空,乃至老死如虛空,無明如幻化,不可得故,乃至老死如幻化不可得。金光明云:無明體相,本自不有,妄想因緣和合而有,不善思惟,心行所造。」此段所引《中論》的內容,正好就是旭師自註所用文句。
《釋義》第二十條對此亦有申論:癡即無明,十二因緣的流轉與還滅名相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