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此條《釋義》的別教明十界諸法的文字中,旭師依地論師的見解「真如為迷悟依」,又引《攝大乘論》的見解「藏識為持種依」,這是性相融合論的思想特色。《摩訶止觀》卷五上,亦引此文。又由於用無生四諦詮釋通教的常理,而理即菩提,便是無生的當體,所以對之著墨較多。
3.「解苦無苦而有真諦」:《釋義》第二十六條,對此亦有詮釋,他說三界的果報,即是名為苦諦的苦苦、行苦、壞苦三類苦果,若能解之,則諸苦如空華,並無苦的逼迫之相,唯是真空的法性而已。而真諦即虛妄的三界有漏苦果,猶如空處即在華處,並無二處。不過於此真諦而假立苦集滅道的四名,其實此四者即是真諦,真理不在事相之外,此乃是通教所詮之理。
二、通教的名字即
原文
名字即者,幻化也,知一切法,當體全空,非滅故空,生死涅槃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