註釋


1.「半字」與「滿字」:比喻取自《涅槃經》卷五有云:「譬如長者,唯有一子,心常憶念,憐愛無已,將詣師所,欲令受學,懼不速成,尋便將還,以愛念故,晝夜慇懃,教其半字,而不教誨毘伽羅論。」又云:「如彼長者教半字已,次為演說毘伽羅論。我(如來)亦如是,為諸弟子,說於半字九部經已,次為演說毘伽羅論。」可知「半字」是小學開蒙的課程,梵語名為「悉曇章」(Siddhirastu),是梵字的原始及其生字的列次,是使兒童識字的教科書。《南海寄歸傳》卷四說是「小學標章之稱」。《涅槃經》稱此悉曇章為半字,釋尊取喻為小乘三藏教的阿含部,涵蓋九種文字體裁及題材的所謂九部經。

至於滿字教的「毘伽羅」(Vyākaraṇa),是五明之一的聲明記論,《慈恩傳》卷三說,此名梵書,有百萬頌。梵文的摩多(Mātṛ字母)與體文各別者,名為半字的悉曇章;摩多與體文相合者,名為滿字的毘伽羅論。

梵文的字母,稱為悉曇,共有四十七個,其中的十二字為母韻,稱為摩多,三十五字為子韻,稱為體文。兒童初習四十七個母子韻的字母,稱為悉曇章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