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聖人的開示,除了經之外,還有律和論。
經,講法義,是告訴弟子如何修行的;律,是教弟子們生活威儀、守則和規範;論,是有系統的法義整理,或解釋經的著作。論典主要是菩薩或羅漢們所著,而經則是佛世的佛陀及由佛陀在場時的弟子與菩薩們所說,唯一的例外是《六祖壇經》。經都是佛滅度後才集結而成的,佛在世時只有口頭傳誦,並無文字記載。
(二)譯者
本經是鳩摩羅什三藏法師所譯,鳩摩羅什是中國譯經史上三大翻譯家之一,為舊譯派的領袖,而玄奘大師則是新譯派的領袖。羅什三藏重義譯,文字非常優美;玄奘則重直譯,忠於原文形式。兩家各有長處,但中國人喜歡文字優美,讀來流暢,所以讀誦時多採用羅什譯本。
羅什三藏在東晉安帝時(西元四〇一年),到達長安,他通達許多種西域語言,漢文的造詣也很深。有關鳩摩羅什的傳記資料,在湯用彤的《魏晉南北朝佛教史》中,有詳細的考證,並且有豐富的資料可供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