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遺教經講記 36

就會喪失人的一切行善的事業;如果制心一處,那任何善事都可成辦。所以比丘們,應當勤勉精進地來制伏自己的心。

這一段是承續上文制五根、離五欲而來的,誰能制五根、離五欲呢?那就是「心」。如果離開了心的貪著,五根就沒有功能,五欲也不會被染著,正所謂擒賊先擒王。這是一層一層地從外向內,找到了眾生為什麼會以五根貪著五欲的根源。

一般人不會發現,更不會警覺到心有那麼可怕,因此,常常放縱自己的心去追逐五欲,而滿足五根,陷溺在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等種種的煩惱深淵而不自知。所以佛陀把不受約束的心,做了許多的比喻,都是要告訴我們,如果不約束自己的心,就會墮入三惡道去。

若能制心一處,修戒定慧三學,就能完成所作已辦的阿羅漢果,所以比丘們應該要努力不懈地制伏如狂象、如猿猴般的心;也就是說,持戒必須制心。

一般人認為聲聞戒只止身、口二業的惡行(造惡業)惡作(犯威儀),而菩薩戒才重視心的制約,其實聲聞戒如僅止於身口二業的止惡行善,還是不得解脫,最多只能獲得人天福報,必須以心制根、以心制心,才能達成解脫生死的目的。

 此處的心主要是指第六意識,亦即種種煩惱現象的總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