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遺教經講記 6

以及佛法的基礎,若不懂或不能遵守《佛遺教經》的教誡,那麼,對佛法的認識和實踐將會有所偏差。

歷來註解和弘揚《佛遺教經》的大德們,總認為此經是對比丘說的教法,所以是比丘必須遵守的,很少有人主張居士也必須遵守此經的教誡;另一方面,當大德居士們讀到此經後,卻又以此經為量尺,來要求衡量出家比丘,如此一來,此經反而成為僧俗之間的一道牆。結果是出家眾不願意碰它,而在家居士則認為出家人多不遵守《佛遺教經》。

出家人為何不敢碰《佛遺教經》呢?這是因為大家只知道執著經中的文字,以及其中的教誡規定的結果。事實上,那些規定,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印度,比丘們只要願意遵守就能做到,並不困難。

但佛教流傳到中國之後,有些戒條一開始就已無法做到了,即至發展成寺院型態或叢林生活,更多半無法做到《佛遺教經》中的若干規定,因此讓出家眾感到很為難,不知道究竟應不應該弘揚此經,要弘揚,自己又做不到,徒然引起居士們的非議,於是陷入兩難的困境中。

我研究戒律,一向主張應重視、把握佛陀制戒的精神和宗旨,而不要死板板的將佛世的一切規章制度,拿到這個時代來要求僧眾。佛在成道六年之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