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遺教經講記 67

一六、修習禪定


汝等比丘,若攝心者,心則在定;心在定故,能知世間生滅法相,是故汝等,常當精勤修集諸定。若得定者,心則不亂,譬如惜水之家,善治堤塘,行者亦爾,為智慧水故,善修禪定,令不漏失。是名為定。

你們諸位比丘,如果能夠攝心的話,你的心就能住於定境;心能住於定境,就能夠知道世間的生滅法相,所以你們應該經常精進、勤勉地修集一切層次的禪定。如能得定,心則不亂,就像是愛惜水的人家,會好好修建池塘的堤防一樣,修行的人為了愛惜智慧的水,所以要好好修習禪定,使智慧之水不會漏失。這叫做定。

這是緊接著上段經文而說的,上面講攝心,亦即收攝自己的心念,不使它忘失或散亂,在日常生活中,就不會受五欲的侵害。但是攝心的功能在於入定,定有世間的四禪八定,與出世間的無漏定(滅盡定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