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聖諦講記 6

佛法的基礎


基礎的佛法應該包括以下的四項:

(一)依戒而住


戒律,包括在家眾的五戒、八戒及十善,出家眾的沙彌戒、比丘戒、比丘尼戒。戒律就是健康清淨的生活規範。

(二)依法為師


依「三法印」為依歸。「三法印」是指:諸行無常,諸法無我,涅槃寂靜;南傳巴利文的三法印中的第三法印是有受皆苦。

(三)以解脫為目的


觀十二因緣而出生死流轉,破執而離苦。佛法所講的正法,就是對生命的判析,生命的生死過程,是以十二因緣構成的,從十二因緣來觀照;觀成之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