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嚴法師心靈環保 137

這樣一來可以使我們的研究所成長得更快、辦得更好。可見良性的競爭是必要的,那對自己、對社會都是有利益。如果競爭失敗,表示能力不足、智慧不夠、專業欠缺,應該充實進修,或者改行,或做員工。所以企業界的佛教徒們,不要放棄任何機會,只要是正常地做生意,還是要競標。

(二)佛教徒有個經濟分配法,依據《善生經》及《阿含經》,居士所賺的錢,當分作四份:1.家計生活上的,2.用作再投資的,3.存款儲蓄的,4.供養宗教師的以及社會福利的。這是佛教徒的經濟分配和經濟觀念,所以老闆應該告訴員工,一部分的錢存下來,是為了保障公司的生存發展,公司發展得越穩定,經濟成長越好,相對的對員工的福利也會增加,對員工本身的職業也會越穩定。

(三)當借貸周轉有問題時,企業體很可能就會發生倒閉的情形,凡有信譽的商人是不會那樣做的,作為一個佛教徒不做無本冒險的投機生意,應該投資,但不要投機。投機是自己沒有錢,買空賣空,一旦有個地方出了問題,就倒了朋友的錢、倒了銀行。事實上銀行的錢就是政府的或者是社會共同的錢,倒了的罪過很大。一個企業家應該要考慮資本,如果沒有足夠的資本,最好把你的聰明才智借給人家用,把企畫獻給需要的人,自己不要冒險經營。有些人往往能在一夜之間就搖身一變成為一個大企業家,自己根本什麼也沒有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