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鼓鐘聲 75

只剩下夫婦兩人。這時候,兩人若能恢復互相照顧、關懷、體貼,那還是能夠生活得很愉快。若是兩人漸行漸遠,就可能變成你做你的,我做我的;有些人在孩子離開家之後,夫婦也離婚了。

我在美國有一個中國女弟子,嫁給西方人,孩子讀高中時,夫妻分居,後來就離婚了。離婚後,外國先生很快地再找到一個太太,這位中國太太很痛苦,她問我:「怎麼辦?」

我說:「妳把精神寄託在宗教信仰上,或是培養一個興趣,不一定要依賴先生或孩子。」

過一段時間後,她又來找我訴苦:「我回家是一個人,出外是一個人,我在外邊和在家都是一樣的,我覺得家只是睡覺的地方,不是家。」

我說:「這樣的話,妳還是需要找一個老伴囉!」

最近,她找到一個喜歡的人做她的老伴,他們住在一起,也沒有準備要結婚,她問我:「在佛教裡,這樣是不是不對?」

我說:「如果妳每天換男友,那是不行的,若妳有個固定的伴侶生活在一起,沒有第三者參與,應該不會造成社會問題及家庭問題。」

此類同居的方式,在東方社會中還不能被認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