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而打了我是非常直接、感受深刻的一件事,後來任由同學們鼓動,我再也不去爬樹、剝樹皮了。

丟不丟臉呢?當然丟臉,不過覺得挨打也是應該的,不曾怨恨老師,倒是對鼓動我做這種事的同學們,我倒恨了一陣子。

後來,我把這事告訴父親,父親說:「是你自己傻,人家叫你做,你就做了,不要恨人家,以後你不要做就好了。」這麼一說,我的心理就平衡了。

但是,現在不同了。一般的父母總把孩子當作心肝寶貝看,當作小皇帝看,在家裡都捨不得打,去學校怎麼捨得讓老師體罰。更何況前一陣子,一位老師拿手銬銬學生,違反時代潮流,尤其不可以。

當老師真的沒有辦法管好小孩,應該告訴他們的父母,希望父母好好照顧,也許有的小孩需要用特殊的教育來照顧。千萬不能用體罰來實施打罵教育。

還有一種小孩需要用宗教信仰的方法才能解決,我們稱為業障病。所謂業障,是他並沒有想要這麼做,突然間卻發生了特殊的身心情況,精神不穩、精神異常,延醫吃藥打針都不管用。這時候,父母必須為他布施,用念佛、許願吃素等方法來消災。這個方法也不是百分之百地有用,視個人情況而定;有時候會有用,至於有用到什麼程度,我只能說:「比沒有用有用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