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鼓鐘聲 86

某某喇嘛加持過的佛像,某某高僧使用過的念珠,我說:「我當然相信有用,但是,我並不想用它。」

也有人相信,經過我的手摸過,經過我的手給人,經過我念過佛、觀世音菩薩聖號的經像法物,就一定有用。我卻沒有那樣迷信,總不能叫我老是用這種方便法來似是而非地接引眾生,否則,我就是個不務正業的和尚了。我是個法師,當以正確的佛法化導眾生離苦得樂。

現在有很多人用種種方式,透過種種管道告訴消費者,這是什麼靈物,那是什麼神物,這是經過某上師加持過的,那是曾由某某活佛等等大師介紹過的,又是在某某聖地供奉過的。以這個時代的價值觀來衡量,就很難說對與不對了。

有時候,我的名字、我的話也被人家拿去當作廣告說:「聖嚴法師講:念觀音菩薩聖號有求必應。」這的確是我老早以前講過的話,如果這是宗教行為實在很好,若變成商業行為就不太好了,好像我和他們合作,我也抽了成數,得了酬佣,就不對了。

從宗教觀點看,這也是宗教推廣的一種媒介,只要賺錢不要太離譜、廣告詞不要太誇張,藉由佛像、佛具的義賣,服務了一些有需要的人,這表示宗教在臺灣受歡迎,很多人需要宗教。如果是行騙術,那些人是要負起因果責任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