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今天的東方,要做到完全不重男輕女,恐怕還要努力一段時間。因為有很多現成的例子,女孩子在小學、中學直到大學都很優秀,也許比同年齡的男孩更優秀,天資高、能力也強,可是,結婚生子之後,情況馬上改觀。
因為女人要生兒育女、照顧先生、管理家庭,只好把求學時代的所學、所能,暫時放下來,等孩子長大後,再出來就業,可是已到中年,有了二十年斷層時間,當然不能和在社會上不斷工作的男人相比了。
這就造成高階層社會人士中,不論是政治、學術、工商界,女性人數都比較少;階層越高,女性越少,原因不在性別的優勢,而在女性必須兼顧家庭。
可是,每個人都有家庭,家庭總得有人照顧,如果生了女孩,將來能夠照顧再下一代,也是很好的,何必一定要生男孩?若大家都生男孩,不僅男孩找不到配偶,家庭也組織不成了。
為了現在和未來的社會著想,男女應該平衡,順其自然最好,不要刻意生男生女,尤其不應該懷了女孩就打掉,這要負起殺人的果報。在佛教而言,墮胎與殺人同罪,殺人者必將受報。
我有位信徒是位名作家,他太太懷孕時,我問他:「你希望生男還是生女?」
他說:「我還沒想到要男的,還是要女的。不過,這是我的孩子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