叮嚀 94

這是婚姻的基本動因。

現代婚姻中,比較沒有經濟上累積財富的需求,現代人也不會想生很多孩子,可是,倫理的需求還是存在。現代婚姻已從過去的大家庭制度轉變成小家庭的格局,在這種婚姻中,依然遵守著夫婦間的義務和責任。

在我們法鼓山推行的佛化婚禮及佛化家庭中,第一個強調的是要對配偶盡分盡責,而不是彼此佔有互爭權利。否則這樁婚姻一定不會美滿,也不容易維持很久。

義務和權利是互為表裡的,當你盡義務的同時,也就是你在享受權利。只有丈夫才有權利履行作為一個丈夫的義務,當你不是妻子的丈夫,就沒有權利去對一個女人履行丈夫的義務;反之,太太對丈夫也是一樣。唯有如此,婚姻才會持久。否則,彼此互爭權利,忽略義務,婚姻遲早會破裂。

其次,婚姻是男女雙方結合而互相影響。兩個人在一起的生活,是雙方共同擁有的。因為是兩個不同的人在一起,難免會發生衝突的現象,就像牙齒也有咬到舌頭的時候,右腳也有踩到左腳的可能。不要把這些事當成摩擦,應該彼此諒解。

我常常講,中國人一聽說夫妻間「同床異夢」,就意味到這樁婚姻快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