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見仁見智,每一個人所持的立場不同,見解就會不同。另一方面,人的思想是剎那生滅的,隨時隨地都可能受到外面因素的影響而變動。因此,依人行事往往會引來許多不必要的對立與紛爭。

為了團體的安定和穩固,建立共同遵循的法則,是唯一且必要的途徑。這個共同原則就是團體的理念、方針、共識,也就是母法。它是團體的精神重心,維繫著整個團體的力量和發展方向,是人人必須要遵守的原則,絕對不能因個人瞋愛而有所更易。如果團體的理念一直在變動,共識就不容易產生,力量也不容易凝聚,安定更不容易維繫。

當然,決策難免有時會因思慮不夠周延而有所損失,但是為了維繫團體的精神、理念,還是要堅持到底。西方有一句諺語說:黎明前的黑暗是不會太久的;只要基本原則不變、大方向沒錯,最後一定會有所收穫的。如果經常更換方向、改變理念,雖然佔盡眼前風光,卻如失根的蘭花,生機渺茫。

(原載《天下雜誌》二〇一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