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括對於家族的倫理、社會的倫理,乃至於職業及政治倫理的提倡與維護。「社會」,是人與人的結合;「倫理」,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也就是尊卑、高下、長幼、先後等的軌範。
不過,假相的倫理,往往是單向的要求另一方要盡什麼責任;真正的倫理是雙向的,而且是要求自己盡分盡責,這也正是佛教的觀點。
人和人之間的倫理關係,應該是站在自己的立場,盡自己的本分,恰到好處的盡到自己的責任。比如說,一個母親可能同時也是一個太太,同時又是一個女兒、媳婦、婆婆、學生、老師或老闆、職員等等;同一個人在不同的場合,具有不同的身分。能在不同的場合以不同的身分,恰如其分的盡到應盡的責任義務,便是實現了人間應有的倫理關係。
千萬不要只站在自己的立場和以自己的身分,去要求別人。譬如一個做母親的,只知要求子女應如何,或做太太的,只知要求先生應如何,而不知要反求諸己,這樣會帶來不安、困擾和不平。如果每個人都能自我要求,盡自己的倫理責任,那麼光明的世界就在我們的面前,因為盡責任就是放光發熱,互送溫暖的力量。
「生活環保」及「自然生態保護」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