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是生命的共同體
在這一次的大地震中,台灣同胞,大家都是災民,都是受災戶。只是,有的人是直接的、有的人是間接的,有的人受災重一些、有的人輕一些,程度上雖有不同,卻都受了災難。然而,有人家裡一點事都沒有,生命財產絲毫未損失,看起來沒有受災;災區損失了的物質,看起來好像不是自己的。其實,社會是相通的,有無是共享的,災損也是我們共同的。
現在,政府需投注大量的金錢,來重建災區、補償災區的損失、災民的損失,錢是哪裡來的?是我們每一個納稅人的,跟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都息息相關,不管你是誰,只要生活在這塊土地上,都與整體環境不能脫節。大地震使得再一次彰顯「生命共同體」的意義,這個共識大家似乎不容易養成。
養成了「生命共同體」的觀念和共識之後,我們就會愛惜這個社會、愛惜我們的環境、愛惜共同生活在這個環境中的每一個人。假如沒有這種共識與認識,這次災難過了之後,還是一樣。人心一樣地浮動、一樣地自私、一樣地混亂,又回到從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