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鼓晨音 131

如果僅以自己的尺寸要求他人配合,必然是件痛苦的事。

而彼此間如果有了誤會,也要主動澄清、說明。所謂主動,不是爭論、辯解、對抗,而是讓彼此能夠充分地溝通,並取得諒解,彼此退讓,如此問題就不存在了。

相反的,如果一意執取個人的想法、做法,認為自己沒有錯,都是別人的錯,這樣堅持己見,不但自己痛苦,同時也使得他人煩惱不已。

我時常都在學習尊重每一個人的想法及做法,如果我不尊重每一個人,我們的僧團將不存在;我如果不尊重大家,我就沒有辦法得到大家的認同與支持。雖然大家彼此間也會有意見的不同,而互相衝突、摩擦,但我不會袒護任何一方,因此我能得到大家的敬重。我這麼尊重大家,也希望大家能彼此互相尊重。

每當我發現有人為了意見的不同而爭得面紅耳赤時,我就勸他們不妨暫時放下自己的想法,然後再想一想,應該如何相互適應,並調整各自的觀念與做法。如果能夠彼此互讓一步,路就通了;如果有一方不願調整,路還可勉強通行,如果雙方都不肯讓,就真的寸步難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