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鼓晨音 22

守己與守分


出家人通稱在家人為居士,既已出家離俗,對俗家眷屬親戚,便不可以有伯伯、叔叔、兄、弟、姊、妹等的稱呼。不論他們是不是佛教徒,均可以稱居士或稱菩薩,也可隨俗稱先生或女士;若有職稱,則以其職稱稱呼,如此我們就沒有失禮於對方,同時也把握住我們出家人的身分。

另外,在家人用的普通俗語、俚語、流行語及不雅的名詞或形容詞,甚至惡口語等,出家人是不可以用的,用了有失僧儀。因此待人接物、甚至起心動念要小心謹慎,要做到言行舉止完全像個出塵離俗的出家人。

記得我剛從軍中退伍時,覺得當兵的習氣還在,甚至做夢時也常發現自己是個在家人,這表示習氣很可怕。經過大約十年後,這種情形才消失,所以必須常常檢點自己的行為是否得宜。

於守分方面,有四個原則:「僧俗有別、男女有界、內外不同、公私分明。」比丘既不得和婦人混成一片,比丘尼不和男士混在一起,也不可和居士們稱兄道弟、呼姊喊妹;因為你若不把他們當做可敬的在家居士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