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有三人以上的出家比丘、比丘尼住在一起,都要依律而住,這是一種民主的生活方式。而僧團中的每一個人也都有責任,共同來維護佛法的尊嚴,推動佛法普及人間。
所以,常住不是專指某一個人、某一件事或某一項物品,而是指三寶,住在同一區域範圍內的僧眾,都必須依據世尊所制訂的戒律來遵行出家的生活。
修持和弘揚佛法皆須以常住為原則;否則,在同一區域的出家人,可能會彼此對立、矛盾、批評、鬥爭,這將危害到佛教的存在和佛法的推行,因而僧團必須如法如律,和合而住。而一個和合的僧團,本身即已表現了佛法常住世間的精神。
常住裡若有幾個人有共同的意見產生,另外幾個人也有不同的意見,於是形成了兩個對立分明的團體或陣容,那可能會將所有的時間、精神、心血耗在黨派爭執的漩渦裡,這就不好了。因為對內不能和諧,對外也就無法產生攝化的力量。
因此,在常住裡不允許有兩個以上的人另外組成一黨,也不能有某幾個人好得膩在一起的事情,必須人人保持個別獨立;否則成群結黨,言不及法,心與律背離,便容易造成對立,破和合僧的大罪。目前社會上的各種團體就是如此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