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也承認他們自己是一個佛教徒。我有很多朋友不是佛教徒,但他們也都接受了佛法;因此,我認為只要你的心是善良的、正直的、是相信因果的,那也可以算是佛教徒。
既然如此,為什麼還要皈依呢?皈依的用意究竟為何?皈依主要的用意是承認自己是佛教徒,從此以後就要依照佛陀所說的觀念和方法去實踐。佛法有一定的標準、一定的方向,如果沒有皈依,雖然具備與皈依類似的方向和觀念,一旦周遭環境有了另外的因緣變化,很容易就會放棄,而改變了原有的方向、原則。這即是皈依和沒有皈依的差異。
那麼,佛陀所說的觀念和方法為何?譬如「八正道」、「四聖諦」和戒、定、慧,這都涵蓋了佛法的觀念與方法。但在新世紀的今天,我特別提出「四安」,也就是安心、安身、安家、安業,這是我多年來提倡「心」五四啟蒙運動中的一項。除了四安外,「心」五四運動的項目,尚包含了「四要」(需要、想要、能要、該要)、「四它」(面對它、接受它、處理它、放下它)、「四感」(感恩、感謝、感化、感動)和「四福」(知福、惜福、培福、種福)。四安是其中極為重要的一項運動。
因為我相信沒有人不願意身安、心安、家安和業安的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