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從政府的立場來看,政府不該鼓勵賭博,不斷地有立法委員建議在離島設置賭場。這些人表示,就算政府禁止,民間還是有人會偷偷摸摸地賭,不如統籌由政府管理,也好增加稅收。但這是缺乏深思遠見的說法,民間偷偷摸摸地做,受害者少;光明正大由政府鼓勵,受害者就多了。就好比有人建議開放吸毒,雖也可以收稅,但卻會亡國滅種。
由於許多人多少帶有賭徒性格,一旦公開設置賭場後,許多原本不是賭徒的人,最後也有可能成為賭徒了。社會生產力將因此降低,治安狀況也會變差,犯罪的案件相對增加。因此,不論就社會立場或宗教的立場來說,都不宜贊成提倡賭博的行為。因為,促進社會的繁榮,應該鼓勵生產經營,而不是鼓勵賭博。
彩券亦是如此,如果政府鼓勵民眾大量購買彩券,目的是希望得到稅收,這便值得省思,因為鼓勵民眾將大量資產投入彩券購買,便等於變相鼓勵民眾賭博。增加稅收與社會成本之間,其實等於是挖肉補瘡。
此外,企圖以彩券中獎致富的人士,也不妨推想一下,雖然每期頭獎的金額可觀,中獎的機會則相當渺茫,有的人花了幾十萬元購買彩券,很可能只換來幾千塊錢的獎金,這划算嗎?特別是迷信明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