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就像是被流放到不毛之地一樣,一般人是不會願意去的。
而我們佛教徒,有些人一出家就希望能好好修行、能多懂幾部經論,或是要學打坐、要解脫、要成佛。結果這些人反而因為愚癡,所以沒有辦法通經論;因為很自私,所以也不可能得解脫。他們不但沒有辦法成就自己,也沒有辦法成就他人,終究一輩子只能這麼混、混、混,這種人可說是佛教的寄生蟲、社會的敗類,並不是宗教師。
真正的宗教師,必須有奉獻的精神,奉獻生命、奉獻一切來修學佛法、護持佛法和弘揚佛法。一個宗教師就應該要有這樣的胸襟和悲願。如果出家的目的,只是希望過一個安靜的生活或是逃避現實,抱這種心態出家以後,保證是一個自私的煩惱鬼,不可能得解脫,而且因為沒有正確的發心,煩惱只會愈來愈重、愈來愈多。
正確的發心,就是剛才我所說的「修學佛法,護持佛法,弘揚佛法」,這三者之間有連屬的關係。當我們修學佛法稍微有基礎之後,便要去護持佛法,也就是用我們的時間、體力去參與所有和佛法有關的事,在護持佛法的同時,就已經達到了弘揚佛法的效果。而且因為教學相長,所以在弘揚佛法的同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