像羅蜜歐和茱麗葉、梁山伯和祝英台,雖然愛得轟轟烈烈,卻苦不堪言。可是很多人認為如果沒有談戀愛,馬馬虎虎結了婚,又覺得平淡無奇;即使結了婚,剛開始很好,多半也好不了多久,畢竟人間佳偶、神仙眷屬並不多,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。
結婚後接著生兒育女,辛辛苦苦、吵吵鬧鬧、哀哀怨怨,然後就慢慢地老了。老了就將希望寄託於下一代:「我已經老啦,這一輩子已經差不多了,希望下一代能夠更好一些。」雖然家族興旺的例子很多,但多數是興旺不過三代,即如民間俗諺所說的:「麻布袋、草布袋」,往往是「一袋(代)不如一袋(代)」。
我們出了家的人,不追求愛情,也不追求事業,沒有要為自己追求一個什麼目標,所以做任何事情都只是盡心盡力地奉獻,能做多少就做多少,發揮自己的生命力來為眾生奉獻。這不是很有意義嗎﹖因此,如果真要為我們的家族、社會設想,出家才是應當做的事。
當然我不是教諸位將來一定要學我,而是個人走個人的路。只要觀念正確,出家以後的路是平順快樂的,任何一個時刻都是在幸福之中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