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,這些好的規範不是僅僅嘴巴說說就算了,而是要照著去做、去身體力行。如果能這樣,凡是接觸到我們法鼓山僧團的人,就會感受到我們慈悲、智慧、和樂、和敬的道風,這就是精神。也就是說,我們的言行要一致,否則我們的心行跟我們的規範沒有關係,就無法體現精神。因此,真正的「精神」,是從實踐理念,實踐院訓、校訓中體現出來的,否則即使懂得再多,親近過全世界有名的高僧等善知識;或是嘴巴會講一堆佛法,自己的行為無法跟佛法相應,當然也體會不到大善知識的精神。
僧大也好、體驗班也好,辦學宗旨都是要培養佛教的宗教師。身為出家人,不一定要會用嘴巴講,身體力行最重要,我們的一舉一動、甚至一個表情,都能夠讓人感受到慈悲、智慧,與人和合、能尊敬人的精神,有這種精神就能漸漸感召人。
在釋迦牟尼佛時代,有一位馬勝比丘,威儀堂堂,有一次,舍利弗在路上看到馬勝比丘在托缽,對於他的威儀十分讚歎和羨慕,心想:威儀這麼好的人一定是有道的,就去問他:「你有這麼好的威儀,一定有很深的道,能否教教我呢?」馬勝比丘回答:「我是佛陀的弟子,如果你要學的話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