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部分都是從「征服」的概念出發,為了發展自己的欲望,把這種「擴張自我」的觀念和做法當成自由,不斷向外在環境爭取。這樣的自由,其實是有問題的。
因此在法國大革命期間,羅蘭夫人說了一句名言:「自由、自由,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!」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發展出來的自由,相對的一定會防礙他人的自由;在發揮自己的當下,卻也限制、影響到別人,這樣的自由,就算爭取到手,也不是真正的自由。
真正的自由,應該讓自己的自由與他人的自由共存,讓個人的自由與團體的自由相容,而不會讓自己的自由超越團體的、整體的自由。如果僅僅只知道維護個人的自由,那會引起整個社會的混亂,滋生許多問題。當前世界人與人之間互相鬥爭、彼此傷害,就是因為有太多人只知道爭取個人自由。
至於尊嚴呢?有人說:「尊嚴是別人給的」,這真是錯誤的觀念。我們常講「自尊而後人尊」,意思就是要我們自尊自重,才會得到他人的尊重;而在尊重自己之前,還應該先尊重他人,因為我們給人尊嚴,對方才會給我們尊嚴。如果我們不尊重人,只希望別人尊重自己,也許表面上看來像是得到了尊嚴,其實那樣的尊嚴恐怕是不真實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