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自己 104


第二,雖然自私、自利,但同時又能夠利益他人,這就是自利利他,也是菩薩修行的第一步,但這還是凡夫的境界。

第三,即使是對自己沒有利益,可是對眾生是有益的事,也要秉持「捨己」而「為人」的精神。這也是古往今來很多大宗教家、哲學家們所主張「大公無私」、「犧牲小我,完成大我」的精神。

雖然說自私自利並不一定錯,但是,從佛教的立場來看,自私好嗎?自利對嗎?自私自利的結果,就會造成佛法所說的「我執」,衍生一切的煩惱。即使是到前面說的第三個層次,還有一個「大我」,還是有一個「我」,有我就有煩惱;因此在第三層之後,還有一個第四層,那就是「無我」的境界。

佛法中說的「無我」,是把個人一己的私利,分享給一切眾生,化個人的利益為大眾的利益;也就是說,凡事均先想到大眾,無私地奉獻給大眾。而在大眾得到自己的幫助和利益之後,既不邀功,也不會希望求得回報,心中更不會牽牽掛掛,計較自己幫了多少人的忙、救了多少眾生、做過多少好事,這也就是「菩薩道」的精神。

「菩薩道精神」的涵意,第一要「上求佛道」,第二要「下化眾生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