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自己 107

也是自己受果報的果。

好與壞是造的因,苦和樂是結的果,人不斷地在好壞的造業、苦樂的受報過程之中,於是很多人以為那個就是「我」,似乎有一個「我」的存在,這個「我」的存在是非常強烈、非常明顯的,幾乎沒有人不認為這個就是「我」,也沒有辦法把這個「我」擺脫。但是我們不妨仔細思考一下:這個「我」是真的嗎?

其實,一般人認為是我的那個「我」,就是一連串的因和果,但這因與果是永恆不變的嗎?當然不是。因此,如果說自我的存在感,是由於一連串業力、因果的組成,當所有因和果都結束時,這個造業、受報的「我」,自然也就不存在了。

舉例來說,譬如有人犯法坐牢,刑期一滿,他犯罪的因就抵消了,出獄之後,他又恢復成一般常人,不再是罪人或犯人。可是如果他再度犯罪,成為累犯,就又要被關進監牢去,但那已是另外一個因果過程,經過這個過程,刑滿出獄了,就算是結束這一段的因與果了。

所以,罪犯不是永遠是罪犯,我們所以為那個造業、受報的「我」,